关于就房产争议提起诉讼所需支付的费用,相关规定如下:对于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将按照每件5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涉及的诉求总价值介于1万元到10万元之间,则需要额外缴纳法律费用的比例为2.5%;当诉求总价值跨越10万元并达到20万元时,按照2%的比例另行计算;而当诉求总价值超过20万元且未达50万元时,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额外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费用比例会根据诉求总价值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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