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乡镇府不处理村内违章建筑案件问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都需要履行催告程序。
二、乡镇府不处理的村内违章建筑情形
违章建筑的情形有:
1.没有取得建设许可证;
2.超出建设规划或规定的用途;
3.超出建筑规划或规定的高度、面积或容积率;
4.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布局;
5.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质量监督和验收。
三、乡镇府不处理的村内违章建筑拆除流程
对于违章建筑,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拆除,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如下:
1.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调查;
2.对违章建筑进行听证,通知被拆除人;
3.听证通过后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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