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的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这种形式的帮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说提供帮助方是否具有帮助所有权的房源,是否抚养子女等情况。也可以给予金钱帮助。这种金钱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补偿多少
对于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补偿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方只需要给予适当的帮助,而具体的帮助金额和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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