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保额与上年度交通事故记录有关.
投保车辆在上一年度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车辆交强险保额向下浮动百分之十;第二年还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百分之十五;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一直都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最高车辆交强险保额可享受下浮百分之二十的优惠。反之,上一年度投保车辆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投保额上浮百分之十五;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百分之三十。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一、死亡交强险赔多少钱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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