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台企**灿坤实业有限公司20位年收入超12万元的员工主动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2.31万元。
落户于龙海角美龙池开发区的台资企业**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小家电生产商之一,2006年企业出口创汇6.8亿美元,上缴税收1.71亿元。由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多,也是龙海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大户。按照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2006年1月1日起,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当年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针对该公司员工工资、薪金所得普遍较高的实际,龙海市地税局积极利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颁布的有利时机,组织人员深入该企业开展个人所得税宣传及辅导工作,督促高收入人员主动申报、准确计算、及时缴纳。同时,该公司领导也高度重视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利用会议、内部网络等方式积极宣传个税自行申报政策,大大增强了员工的纳税意识,促使员工及时自行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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