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移交后,开庭时间不会太长。审查限制有规定,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院开庭审理到法院接受需要多长时间
分三种情况来谈:第一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普通程序。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第二种情况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如果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第三种情况是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接到起诉以后,也是一般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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