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上司,也就是有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因此,在设计所有权时,必须给予创业者和领导公司的控制权。他的持股比例在67%或51%以上。如果你不能单独持有这么多股票,你需要通过一些协议共同持有这么多股票。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管理的通畅以及在后边的融资过程中,公司创始人团队始终保持公司的控制权。第二,要有让步,也就是其他小股东把管理权让给大股东。而大股东相应的把公司的分红权,或者是经济收益的权利让步给小股东保持双方之间的公平。这是公平原则的表现,也是股东之间信赖的表现,也是股东之间平衡的表现。第三,要有进退机制。也就是说,在公司的所有权设计中,合作伙伴的进出必须事先有机制。这里包括合作伙伴资格的评价、合作伙伴进出方式、合作伙伴退出方式等。因此,在股票分配的设计中,有必要事先决定股东的退出和进入机制。第四,股票分配设计需要馀地。随着未来的发展,公司可能需要对员工和其他管理团队进行股票激励,或者新股东的进入在股票上提前设计。
如何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
股份稀释一般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进行的,小股权防止股份稀释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缴公司的增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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