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能永久租赁房屋。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永久租赁房屋遇上拆迁怎么办
永久租赁房屋遇上拆迁怎么处理
1、租赁合同最长只能20年。无限期租用指不确定时间,一般偏指时间长。永久租用比无限期租用明确,即可一直租用直到房屋不存在。所以即使是永久租赁房屋在遇到拆迁之后也只能中止合同当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就是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是可以得到直管、自管产住宅房屋拆迁应有的补偿,但不包括非住宅房屋拆迁、市场租赁。
第一、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当然如果有一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会更好;
第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日应当在拆迁公告的日期之后,法定租赁双方分配补偿人与使用人分配补偿是有一定的区别对待的。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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