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三写的借条有效与否,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
第一,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债务的用途,性质;
第三,是否为了侵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欠条是被逼迫写的,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两人间也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则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补写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借条上的物保条款只要是双方当事人都承认的情况下就是有效的。同时如果没有在借条上约定利息的话,那么在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时候就不应该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利息的。补写的借条应该要写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和约定的还款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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