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在本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而原告马某华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来解决争议。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一、孩子判给男方 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想要争取抚养权,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如何从对方手中抢夺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父母双方达成协议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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