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要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一、追尾事故全责索赔流程如下:
1、遇到交通事故,先报警,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也可以直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2、对于只有外观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可以当场定损,涉及三赔时也可以当场赔付;
3、保险金额和损失金额确定后,收集维修发票、银行卡、理赔等一开始没有收到的资料;
4、资料齐全,确定责任后,提交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款结算。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总而言之,如果对方对车辆追尾负全责,当事人可以凭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单向对方索赔。先准备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等相关资料,交给4S店的专业保险人员。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由事故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的损失费用,准备齐全手续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七)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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