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能判离的情况有:
(一)夫妻关系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三)虽然夫妻关系破裂,但原告并未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四)士兵配偶要求离婚,士兵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五)女方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六)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在大多数初始诉讼中,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原告首次提出离婚,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能判离婚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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