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漏水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房屋漏水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一、出租房内的家电坏了谁出维修费?
无约定的,出租房的家电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维修事项未作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出租屋的家电坏了之后,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家电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维修费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双方当事人对维修事项存在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二、租的房子冰箱坏了谁负责
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自然损耗,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是外力损害导致冰箱损坏,则由租客自己负责维修。
三、租赁期间谁有维修责任
在一般情形下,有出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另外对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需要维修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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