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保险合同纠纷所涉及的诉讼费用而言,其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层次:
首先是起诉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是由原告或发起诉讼一方在整个诉讼程序中所需承担的成本,而具体的数额将直接受到诉讼请求标的额的影响。
根据我国现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此类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因诉讼请求金额高低而有所区分。例如,如诉讼请求金额未超过人民币5,000元,那么对应的起诉费用即为人民币50元;倘若该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至150,000元间浮动,则起诉费用将依照诉讼请求金额的1%予以收取;同理,当诉讼请求金额位于人民币150,000元至1000,000元之间时,请诉费用为0.75%计算;
然而当请求金额逾越人民币1000,000元门槛后,则需依据诉讼请求金额的0.5%额度计算收取。
其次是申请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是强调在立案过程结束以及诉讼程序进入到执行阶段之前应缴纳的各项支出,尤其是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等。彼类费用的征收亦遵循了上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此外,倘若某一方当事人向法庭提出了送达需求,以确保能够有效地向对方发送指定信息,那么便会产生相应的送达费用。此类费用的实际核算主要是参照邮件送达以及快递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判决其享有的权利或者请求判决其不承担的义务,有权要求对方负担其为实现该项请求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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