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使用非法VPN“翻墙”是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不良信息,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个人翻墙违不违法
1、个人使用网络代理工具进行翻墙行为,一般来说是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一般不会予以处罚。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规定,我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七条
我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接入网络必须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
接入单位必须具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并向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提交接入单位申请书和接入网络可行性报告。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在收到接入单位申请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接入网络可行性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网络服务性质和范围、网络技术方案、经济分析、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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