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费用什么时候收取
案件结束后。一般是签订委托合同后一定时间给付。另外主要是根据合同来确定,对于给付时间都是可以协商的,另外还是可以风险代理的。但是律师费不能超过诉讼标的额的30%。
如果不是风险代理:一般是在签定委托合同后就支付。
如果是风险代理:签好委托合同后,先支付部分必需费用,其余费用待审理结束后按约定的比例支付,但风险代理时的律师费较高。
二、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律师费是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律师费在全国没有统一定价,但是不同省份相关部门会给出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该收费标准提供指导意见,具体费用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通常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等方式进行。
三、律师费是败诉方承担吗
以下两大类情况胜诉方可以向败诉方主张由其承担自己在案件中产生的律师费。
(一)第一类是双方约定的情形。在合同纠纷案件,或者在非合同纠纷、但原被告之间曾订立过与案件争议相关的文书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胜诉方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第二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依据我国现行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案件或情形中,是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而非全部)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著作权侵权案件;
3、商标侵权案件;
4、专利侵权案件;
5、不正当竞争案件;
6、担保权诉讼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8、法律援助案件;
9、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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