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办证大厅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大道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三、办理机构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3年)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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