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保证合同有效吗
保证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的,体现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愿,是以主合同为前提,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所以保证合同的变更需要经合同双方的协议一致才能变更,双方同意变更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时有效的,但是,如果擅自变更影响了对方的权益或者是对方不予以追认的话是无效的。
二、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有什么规定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简单来讲,就是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约定期间保证人就不承担责任。同时,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当事人(保证人和债权人)可自由约定保证期间。但需注意两个特殊情况:
一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二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有哪些规定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简单来讲,就是保证人在什么时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约定期间保证人就不承担责任。同时,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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