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债权人有权经由合法途径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让渡至第三方。
然而,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下,上述转移行为将会被禁止:
首先,该项合同在性质上明确指示不可进行此类转让;
其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禁止此类转让;
最后,具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明确表示禁止进行此种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