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个月离婚,如符合法定情形,男方的彩礼该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女方嫁妆钱是花男方得彩礼吗
不一定的,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有父母约定就按约定。女方的嫁妆通常都是女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予,这个应该按照结婚的时间点,领证之前赠予是女方个人的,如果是领证之后就是双方的。
嫁妆不是男方给女方的,也不是女方给男方的。而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是去男方家过日子用的。
从法律上说,结婚时,女方出钱购买的,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属于夫妻婚前财产。
但是如果有约定的,比如说父母在婚前赠予,如果是给双方的可以认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这方面我们司法解释另外有一个关于房产方面的规定:“当事人结婚以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是个人的,除了表示双方的以外。”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有父母约定就按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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