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第一次开庭为什么会批捕
法院开庭之前是由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然后移交,再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以开庭就已经被批捕了。按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规定第一次开庭,人民法院就需要出具判决书,对于案件的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未规定开庭审理的间隔时间,具体由法院安排,应当在审限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1、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二、第一次开庭到第二次开庭要多久
具体开庭时间及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是由主审法官确定的。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无论是法院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律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1991年《民事诉讼法》首创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制度,2000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完成了体系化和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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