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如何解决?能否顺利过户?
时间:2023-10-09 02:30:08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产过户手续在未受到限制时可以继续进行,但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买受人领受的房屋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无法办理新的产权证书。

房产在面临纠纷保全、查封时,无法进行过户操作。然而,在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权利的情况下,房产过户手续可以继续进行。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买受人领受的房屋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无法办理新的产权证书。

【 过 户 不 易 】 房 产 纠 纷 对 过 户 的 影 响

房屋不过户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诸多麻烦。首先,从法律上来说,不过户的房子并不属于购房者,因此出现问题后,购房者可能会吃大亏。其次,如果出现问题,房主本人即使签字也不能有效,而且房主原本就知道情况,按个手印也能增加安全性。

现在可以办理过户,但购房者不要忽视这一过程。过户时,购房者应避免让房主产生认为合同有问题的感觉,自然一点,不要提合同等敏感话题。产权人一定要到场,并且早过户,早好。万一产权人不在了,购房者后续会面临更多麻烦。

过户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务必引起重视。如有疑虑,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

房产过户是购房者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重要环节,但过户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产生纠纷保全、查封等问题。在未被限制权利的情况下,过户手续可以继续进行。不过户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诸多麻烦,如法律上房屋不属于购房者、房主本人签字无效等问题。因此,购房者应避免让房主产生认为合同有问题的感觉,产权人一定要到场,并早过户,以减少后续麻烦。如有疑虑,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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