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来源,无法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
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
拒 绝 抚 养 费 增 加 的 方 法
拒绝抚养费增加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一种是在起诉前与对方协商,尽量降低抚养费的标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在起诉时提出增加抚养费的申请,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抚养费的增加是合理的。
另外,拒绝抚养费增加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增加自己的抚养费。
总结起来,拒绝抚养费增加的方法有很多,具体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式。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双方在抚养费问题上提前协商,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拒绝抚养费增加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一种是在起诉前与对方协商,尽量降低抚养费的标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在起诉时提出增加抚养费的申请,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抚养费的增加是合理的。另外,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增加自己的抚养费。总结起来,拒绝抚养费增加的方法有很多,具体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式。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双方在抚养费问题上提前协商,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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