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隔离期间无法上班的不属于旷工。
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到岗上班的行为。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出差返回后隔离期被开除:隔离期旷工能被开除吗?
在2020年1月24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就属于典型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早已对刘某这种情况做出过相关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不可抗力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能据此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赔偿责任。刘某的情况就属于不可抗力。
综上,刘某所在的公司对刘某因隔离导致的无法正常到岗而做出的开除决定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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