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我们通常将其细化为三个等级: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者以及次要责任者。首先是主要责任者,若驾驶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引发了交通事故或涉及重大伤亡事故,他们理应承担起所有责任。对于此类情况,驾驶员将会被吊销驾照两年左右。其次是同等责任者的情形,当双方驾驶人员均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因此导致了交通事故时,他们便被视为具有同等责任影响力。在这种情形下,驾驶员的驾照可能会被扣除12分或者不会面临任何处罚。最后是次要责任者,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是由于对方的违规操作而导致了伤害或死亡事件的发生,那么该方驾驶员即被定义为“次要责任者”,他们的驾驶证有可能会被扣掉12分或者无需进行任何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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