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扣押手机的权利。没收的条件是:手机是作案工具并经一定的程序确认同时出具没收决定书和物品清单。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一般是不会没收手机的,但是如果是手机是涉案物品的,此时是需要扣押处理的,具体如下:
1、如果是行为人被公安机关通知协助调查的,此时被通知的公民作为义务人来说,是一定要及时、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现场执法,如果被执行者不配合执法,或是阻挡抗法,执法着有权公强制执法,这样就必须收手机,以防乱打电话,防碍执法或_扰执行者;
2、在司法实践中,派出所没有权利随便扣押违法行为人的手机,扣押手机的前提条件是手机跟案件相关,而且派出所在扣押了违法行为人的手机以后会进行集中保管,一般等调查结束之后就会予以退还。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被警察扣押手机多久归还
1.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2.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扣押。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二条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持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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