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诉的种类包括: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及行政诉讼三类,
一是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
二是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诉讼和非诉讼有什么区别
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诉讼: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非诉讼:非诉讼就是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就广义而言,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从其性质和办理方式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两种含义:
二、特征不同
诉讼:中国大陆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注意用词变化,两审不等于二审),分为一审和二审,但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非诉讼:非诉讼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
三、使用情况不同
诉讼:诉讼是在自身受到侵害或者权利受到侵犯时使用,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组成的。“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为争辨是非、曲直之意。两个字连用即为向法庭告诉,在法庭上辩冤、争辩是非曲直。
非诉讼:非诉讼适用于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通过非诉讼方式办理法律事务,必须包括三点含义:
(一)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
(二)通过非诉讼方式进行;
(三)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委托。
二、申诉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申诉与诉讼的区别:
1、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2、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行政、民事和刑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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