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私自擅动他人财物究竟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一问题时,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若某人在未得到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许可的前提下,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秘密窃取等手段获取了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或者接连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随身携带有凶器的盗窃以及扒窃等非法行为,那么毫无疑问地构成了盗窃罪行。
然而,如果仅仅是出于临时需要而暂借他人财物,并且具备归还款项的诚意和能力,那么这种情况或许并不足以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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