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况:
1、协议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企业解除合同支付补偿的情况有几种?
1、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用人单位经济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由此可见,单位在职工患有严重疾病、对职工培训其仍然不能从事劳动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要支付一笔代通知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通知金按照职工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就不是简单的一个月工资,会比较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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