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的概念和认定条件是什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认定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为故意。
二、构成贪污罪是怎么处罚的
对犯贪污罪的行为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罪量刑标准数额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贪污罪量刑标准数额认定的依据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1.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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