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能交易,已取得房产证的普通二手房随时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产
核心内容: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买二手房时应该注意什么?本文主要介绍二手房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标准,旨在为各位读者避免和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专家提示,有十二种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大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应了解清楚自己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在此之列。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
第一种,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第二种,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第三种,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第四种,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第五种,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第六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第七种,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第八种,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第九种,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第十种,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第十一种,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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