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计件方式进行收费的民事诉讼案件,若不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争议,则收费标准为每件案件人民币3000元至12,000元不等。
2、针对涉及财产权益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如需代理,我们将依据诉争标的金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加计算收费:在诉争标的金额低于或等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范围内,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当诉争标的金额介于10万元与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5%-7%;当诉争标的金额介于1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3%-5%;当诉争标的金额介于1000万元与1亿元之间(包含1亿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对于诉争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的情况,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3、对于以计时方式进行收费的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此类案件的申诉业务,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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