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蕉城镇府前路7号
三、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四、办理机构
蕉岭县农业局
五、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所有权)
无
1
1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农业局)
2
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无
1
1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工商)
3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因证书灭失无法交回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和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的证明材料
1
1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农业局)
4
渔业船舶国籍证书
因证书灭失无法交回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和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的证明材料
1
1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渔政)
5
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
因证书灭失无法交回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和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的证明材料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6
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同意租赁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
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
1
1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农业)
7
注销登记证明材料
1.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法律文件;2.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六个月以上的,提交有关渔港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3.渔业船舶拆解或销毁的,提交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4.渔业船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的,提交相应登记注销证明书;5.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提交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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