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约彩礼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顾XX,男,汉族,住所地XX市XX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XX
被告董XX,女,汉族,住所地XX市XX区XX镇XX路XX号,身份证号XX
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订婚彩礼28800元,返还原告手链、耳环、戒指、项链(金饰价值合计115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5月份,原、被告经媒人XX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相处,双方都有结婚意愿,原、被告遂在2010年10月1日按照地方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宴请亲朋好友。当日,原告交付被告订婚彩礼28800元;双方还一同至XX金店,由原告购买手链、耳环、戒指、项链交付被告。不久,被告提出悔婚,并拒绝返还彩礼、金饰等。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10月日
二、婚约财产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办案要点是什么
首先应对彩礼概念有明确的把握。彩礼是对在婚约关系中男方给付女方财产的特定称谓,是依附于婚约的。如定钱、过门礼、见面礼、四金等等都属于法律所谓的彩礼范畴。实际上,彩礼特指按照习俗以婚约的存在为条件的给付,是否依附于婚约,是判断该支出是否彩礼的重要标志,一些恋爱关系中男方的支出只能算作是赠与,不在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审查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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