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放假休息有工资吗,春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春节放假期间,劳动者是有工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春节期间初一到初三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3倍,初四到初六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2倍。
这意味着,即使在放假期间,劳动者因工作产生的加班也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加班费的计算基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按照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因此,春节放假期间,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加班时间相应的工资报酬。
二、强制加班是否合法
强制员工加班是不合法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意味着,强制员工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三、拖欠加班费责任规定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2.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加班费,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者在面临拖欠加班费的情况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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