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方发现其夫妻共同财产正遭受强制执行,请立即向实施执行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异议书。
在这份文件中,您需明确阐述所涉执行对象实属夫妻共有财产,同时,也请务必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该财产获得的具体日期以及获取途径等等。
经过法庭的严格审阅后,如果认定执行行动确实已严重侵害到您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法庭很有可能会采取延迟执行或者其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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