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债务人拖欠债务三十万元仍拒不偿还,作为债权方,您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其督促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待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裁判或者调解协议后,确认债务人有还款之责时,债务人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但若债务人抗拒履行法院裁决,债权人则有权向各级人民法院寻求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中,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应尽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例如查封、冻结、划拨、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等。
然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不能超过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范围。
总而言之,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包括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以及配合法院实施财产执行措施,以确保能够成功追回债务人所拖欠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全文4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