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式如下:
1、父母可以双方协议处理,和平方式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如果协议处理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会调查双方的基本条件,提供可以证明工资比对方高或教育水平优于对方的证据会对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3、法院会判断孩子的生活环境,比如生活小区成熟,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入学和生活,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会对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4、法院会尊重八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产生共同生活意愿对争取抚养权更有利。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法律允许夫妻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可以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采取协商的方式都是不能就孩子的探视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故此离婚后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在生活之中也是时有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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