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如下:受害人因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而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生活费用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的有关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也应当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超过交强险的赔偿标准的情况下,只能够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了,如果购买的有其他的商业车险的话,可以由商业车险来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有很多的人在买车的时候,除了交强险其他任何类型的保险都没有买。也不只是误工费,如果总的赔偿费用已经超过了交强险规定的限额,多余出来的不管是多少只能本人自己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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