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建设单位)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中国招标承包制的组织程序和工作环节主要有:
(一)编制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在招标申请批准后,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现场日期等。
(二)确定标底。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按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匡算出工程总造价和单项费用,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等审定。
(三)进行招标投标。一般分为招标和报送标函、开标、评标、决标等几个步骤。
(四)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中按中标标函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包干合同。合同签订后要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可以将合同经当地公证单位公证,受法律监督;也可以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2)自由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核验其资质证明;
(3)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时,可以参与整个招标过程,其代表可以进入评标委员会;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情况的资料;
(5)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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