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贷转公积金条件介绍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所公积金处理规则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所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贷款人及其爱人均无住所公积金贷款债款、未向别的公积金贷款人供给过贷款担保或辅佐贷款。
(二)、采购、缔造、翻建、大修和装饰乡镇自住住所的房子所有权人或采购公有住所的房子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子所有权人或房子使用权人一起寓居的直系亲属;
(三)、有安稳的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贷款本息的才能;
(四)、具有采购、缔造、翻建、大修和装饰自住住所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造、计划等部分的赞同文件和规则份额的自筹资金;
(五)、供给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则且处理基地认可的担保;
(六)、别的规则条件。
二、自己预备资料:
1、公积金自己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用身份证实;
3、申请人爱人身份证或有用身份证实;
4、申请人的辅佐还款人身份证或有用身份证实;
5、申请人及爱人、辅佐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实或婚姻关系证实;
7、申请人及爱人、辅佐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实;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预备资料:
1、购房合同;
2、商业贷款《贷款合同》;
3、近来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实;
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实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婚姻证实;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凡具有市乡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所公积金、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员工,自己信誉杰出、有较安稳的工作和收入、已处理了住所商业贷款且能够准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够申请处理转公积金贷款。
具体条件:
1、原商业贷款有必要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
2、获取过住所公积金的,有必要自获取之日起持续正常缴存住所公积金一年以上。
3、处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有必要是已在市资金基地进行了挂号存案的规范、合法的住所开发项目。
4、处理转公积金贷款有必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赞同;
5、房子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赞同抵的证实并处理公证。
6、转贷贷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供给有关证实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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