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了拿房子抵押能作数,但是当事人以房产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一、抵押在先租赁在后的法律规定
抵押在先租赁在后的法律规定如下:1、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二、民法典不动产有质权吗
民法典中规定不动产没有质权,不动产只可以设立抵押权,只有动产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可以进行出质。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进行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在抵押期间,对方只是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没有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抵押期间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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