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下股东协议可以做同行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
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二、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
三、股东的权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是散见于各个条文之中。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归纳如下: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查阅权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红利的分配权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法律上是不限制东到其他单位去工作的,但是,成立起公司之后,如果股东再去成立一家公司,并且根本公司经营的项目完全都是一模一样的,这种做法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本身就有自己必须要遵守的一些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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