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农村村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一、怎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居民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向进行申请、审批、登记三个步骤。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必须是本村村民,必须以户名义申请,每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申请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申请用地。
二、北京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
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
1、对已经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村民,可通过纳入本区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户有所居。没有宅基地但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村民,村集体不得再为其提供宅基地;
2、对具备条件且村民有积极性的乡镇、村,相关区可统一规划,鼓励乡镇、村通过集中建设村民公寓、村民住宅小区等方式,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实现户有所居;
3、对已依法、合理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引导其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经乡镇政府审批,通过在原有宅基地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缓解住房紧张。
三、拆迁子女户口不在有补偿吗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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