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政策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规定
时间:2023-07-07 09:32:38 1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如何了解征收政策

(一)明确征收主体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明确村集体、乡镇政府是无权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同样的个人、企业公司也无权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老百姓回乡之后务必要打听清楚,这征地和房屋拆迁是谁在组织,具体是什么样的项目,土地被征收后用作什么使用,如果明显察觉是一些私人搞的建设项目,那一定得多一个心眼,不能随便同意这样的征地拆迁补偿

(二)征地拆迁有哪些关键性文件

征收主体在取得征收审批之前,应当准备“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审批通过之后,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通常文件名称为:某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和某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如果没有公示任何政府性文件或者文件中没有市、县政府公章、文件号,那么有权利要求公示出征收合法性文件,对于没有政府性文件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征收都可以拒绝。

全文9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新时间:2024-01-14 16:00:17
查看农村宅基地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农村宅基地 最新知识
针对征收政策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征收政策对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