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一)告知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的,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予接收材料或者超过15日不予答复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公安机关作出拒不立案的决定并予以退回,或者公安机关在15日以上拒不答复,或者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解释,告知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
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吗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很多种,当时人既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若协商不成的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在请求司法救济之前,当事人最好先进行充分的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基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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