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健身房退卡扣30%是否合理
健身房退卡扣30%是合理的。
退卡属于消费者违约行为,扣30%的违约金是否合理,需根据双方的合同确定,如果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适当减少;如果双方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则需要健身房举证证明该违约金的计算依据。
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消费者要求退卡退费,属于单方终止合同,那么是否能解除合同,应看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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