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朋友之间转账能要回来吗
关于转帐款项给予女友,在双方结束恋情后是否有权追讨回来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转账行为发生时,这笔资金被视为一种借贷关系,并且持有明确的还款日期等相关约定条款,那么,作为支付方(出借人)便有权对恢复原状做出相应要求。
然而,若是因为爱情或情感因素而主动给予女友的礼物或者赠予,这种情况并不适用追讨权。
借款合同通常应以书面形式表达,但对于私人之间的借款,若当事人双方有特殊约定,可另行处理。
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涵盖借款的种类、货币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水平、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倘若该款项为无偿赠送给了女方,待财物交付或进行登记之后,赠与行为即告圆满完成,通常情况下将难以重新考虑并改变决定。
如果仅仅通过口头上表明赠与意愿,但尚未实际履行,在此类情况下尚且具备撤销赠予的法律可能性。
赠与过程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然而,对于已经经由公证机关核实确认的赠与合同,或是列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共利益及道义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受此撤销规则的限制。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钱给别人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倘若仅持有转账记录这一项材料,依然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将会予以受理。
然而,依据我囯现行的法律法规关于转账记录的规定来看,尽管转账记录这一单一证据可证实对方确实收到款项的事实,却无法明确证明该笔款项是借款性质,只能在特定情形下起到辅助性证明作用。
借款行为须由借贷双方共同达成,即需要借款人当场确认才具有法定效力。
若对方承认存在借款行为,则转账记录便构成了完备的证据;反之,若对方坚持否认借款行为的存在,我们便需寻找其他相关证据以相互佐证,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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