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房地产争议与纠纷之际,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妥善解决:首先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与调解来实现;其次是通过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依据有效的仲裁协议进行裁决;再者,如果未能达成和解或调解,也可以选择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在无法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寻求司法救济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