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我们的理解,继承应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在一般情况下是容易理解的:被继承人病死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但如一个公民长期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或因军事行动、天灾人祸等意外事件而失踪,什么时间是他的死亡时间呢?法律一般是这样规定的,由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发布寻找失踪人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失踪人仍无下落的,即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失踪人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日期,应当是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由此我们可以说,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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